海峽都市報閩南版5月7日訊(記者 陳斯紅)至去年年底,泉州城鎮化水平達60.4%,但如果再按現有土地的利用方式,泉州沿海地區的土地只能再供應4至5年的發展需求。
昨日下午,省政協“積極穩妥推進我省城鎮化建設”專題調研座談會在泉州召開。省政協副主席陳紹軍、泉州副市長李建輝、泉州市政協副主席李冀平,以及泉州住建局、泉州市經貿委、發改委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
針對泉州城鎮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會上建議把縣城作為城鎮化的要點,參考石獅和德化的改革模式。
問題:城鎮化配套政策不健全
泉州在推進城鎮化的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主要體現在中心城市規模偏小,集聚和輻射能力不足;
次中心城市、山區縣城和小城鎮實力分散,聚集能力弱;城鎮化配套政策不健全,具體措施不到位。如在戶籍制度改革方面,戶籍轉變過程中涉及的配套措施不夠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方面,土地集約利用機制尚未建立。此外,建設資金缺口大。
建議:實行節約集約的發展模式
泉州部分沿海地區建設用地已經逼近或超過臨界線,如果按現有土地利用方式,每年建設用地需5萬畝,現有土地只能供應泉州4到5年的發展需求。因而,在城鎮化進程中,要實行節約集約的發展模式。
會上建議,要把縣城作為城鎮化的要點,沿海發達地區可推進如石獅的全域城市化改革;山區地區可推進如德化城鎮化改革,實施大城關發展模式。把小城鎮作為推進城鎮化和統籌城鄉發展的突破口,培植一定產業和人口規模、基礎條件好的中心鎮,逐步發展成為10萬人以上的小城市。
另外,探索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農民工宿舍、住宅小區。探索建立用人單位為進城務工人員繳存公積金的農民工住房公積金機制。
會上透露,泉州60.4%的城鎮化水平,高出全國平均水平7.8個百分點,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2.6萬元,也比全省的數據高。但沿海地區的用地卻已經逼近臨界線,不得不重新審視原有的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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