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泉州市醫保局獲悉,日前泉州市第二批30家醫療機構正式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改革。至此泉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實現全覆蓋,提前一年完成國家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目標任務。
通常來說,每個病例依診斷的不同、治療手段不同和病人特征不同,會進入不同的診斷相關組。實施DRG付費后,醫保支付模式由按項目付費轉變為按疾病分組打包付費,推動醫療機構強化成本核算和管控、規范臨床診療行為,實現從“以收入為中心”向“以成本為中心”轉變,從而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提高醫?;鹗褂眯剩瑴p輕患者就醫負擔,最終實現“醫、保、患”三方共贏的目標。
對于參加泉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參?;颊?,在泉州市列入DRG付費方式改革的醫療機構發生的中短期住院病例(≤60天),除城鄉居民生育定額補助等特殊情形外,均納入DRG付費管理。
自從2022年泉州首批28家醫療機構實施DRG付費以來,今年1到9月,群眾住院次均費用減少1219.1元,人均自付費用減少910.02元,醫?;鹗褂眠M一步提質增效。DRG實際付費醫?;鹬С稣既凶≡横t保基金支出達52.14%,順利完成國家醫保局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的指標任務。
按照“分批進行、統籌推進”的原則,11月1日起,泉州市第二批共30家醫療機構啟動DRG實際付費,其中包括泉州市皮膚病防治院等公立醫療機構12家,民營醫療機構18家。
據介紹,正式實行DRG付費的醫療機構(含首批)不再執行按病種收付費政策。同時,為支持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保障群眾多元化需求,在綜合考慮醫院運行、群眾負擔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礎上引入職工生育支付系數、重點??茖W術系數等概念,對職工生育、康復病例和重點??艱RG支付標準予以規范,推動泉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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