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在鯉城區九一街附近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已經購置將近十年。因他長期不在本地居住,想辦理過戶送給他侄女,而他侄女現在已有房。近日,他致電96339咨詢:房產贈與和交易過戶,所繳交的契稅和個稅哪種更劃算,辦理手續更便利?據此,記者咨詢了相關部門。
泉州市政務服務中心耕契稅征收中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道,房產贈與和交易過戶的計稅方式不同。因劉先生和侄女屬于非直系親屬,如果按贈與過戶,受贈方需按3%的比例全額繳納契稅,個稅則按20%征收。如果采用交易過戶,買方如果屬于二套房,140平方米以下的房產契稅征收1%,三套房無論平方數多少均征收3%。個稅方面,可以選擇按全額征收1.5%或者差額征收20%(比如戶主報價100萬元,房產成本價為80萬元,則差額為20萬元)。至于贈與和交易兩種過戶方式,哪種計稅更劃算,她表示,這需市民自己核算考量,部門無法提供建議。
針對房產贈與和交易過戶如何辦理問題,泉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兩種過戶方式,戶主均需帶身份證、結婚證和產權證等相關證件辦理,如是房產為婚后購買的,除了攜帶以上證件外,還需配偶到過戶窗口現場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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