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未成年子女承諾書
父母子女血濃于水,舐犢情深,寸草春暉。4月18日,晉江市人民法院在判決當事人離婚后發出《關愛未成年子女提示函》,督促雙方仍應履行父母的撫養教育職責,關愛兩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據悉,這是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后,晉江發出的首份《關愛未成年子女提示函》。
今年4月,小麗(化名)向晉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其與丈夫小東(化名)離婚。2018年,小麗和小東結婚,婚后育有兩子。婚后四五年后,兩人因雙方觀念、認知差異大,沒有共同語言。同時,男方工作不穩定,無固定收入,兩人因生活瑣事逐漸產生矛盾,并于2022年11月起開始分居,長子隨男方生活,次子隨女方生活。2023年2月,小麗起訴離婚,因考慮到當事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一年后,雙方感情未見改善,小麗再訴請離婚。庭審當日,晉江市人民法院判決雙方離婚,長子隨男方生活,次子隨女方生活,撫養費各自承擔。為了避免因當事人離婚而對兩個孩子的心理造成不利影響,且小孩分別由父母一方撫養,缺少完整家庭的關愛,承辦法官現場向當事人發出《關愛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提醒當事人在離婚后應時刻關注子女成長,一如既往承擔起為人父母的責任。
“持續關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關注子女的日常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教育、引導好未成年子女遵紀守法、勤儉節約……”當事人認真閱讀《提示函》后簽署《關愛未成年子女承諾書》,承諾會履行好為人父母的撫養、教育義務。
法官提醒,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依靠。父母離婚后,子女的心理、生活將面臨巨大變化。父母應當妥善處理好子女撫養、探望事宜,及時給予關愛、陪護和疏導。法院發出提示函,有助于引導離婚案件當事人正確處理婚姻自由與維護家庭穩定的關系,關愛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的精神和物質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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